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» 教育教学 » 研究生教育 » 正文

教育教学

研究生教育

   硕士研究生——培养目标:
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,充满获取新知识的渴望,并善于获取知识。具有脚踏实地、不畏艰难、勇于攀登的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学风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,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
2.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,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,能够利用原理、方法和新技术进行分析、设计与开发,有创造性思维能力,在一、两个研究方向上,能深入、系统地掌握其理论、方法,并了解本专业当前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,有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有强烈的创新意识、创新欲望和创新激情。能够承担科学研究、工程课题以及高校教学工作,并可继续攻读本学科以及相关技术学科、交叉学科的博士学位。

3.掌握一门以上外语。

4.身体健康。

硕士研究生——学习年限:一般为3

硕士研究生——应修学分:共31学分,其中必修19学分,选修12学分


博士研究生——培养目标:

1.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,学风严谨,能够团结协作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,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。

2.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、技术和方法,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;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,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,能够胜任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及相关产业部门的研究、教学和技术开发工作。

3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。

4.身体健康。

博士研究生——学习年限:一般为4-5年

博士研究生——应修学分:共18学分,其中必修12学分,选修6学分

若第一外国语非英语,则必须另外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。